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茶陵县委同意,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7日下午至2023年2月9日下午在天伦大酒店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法院、检察院、计划、财政等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选举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常务委员。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来源:政协茶陵县委员会
作者:政协茶陵县委员会
编辑: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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