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24〕4号
2024年3月29日,茶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评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大会。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5个受评责任单位向大会报告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并现场回答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100名市县人大代表对受评责任单位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大会共发出测评票100张,收回测评票100张,有效票100张,无效票0张。测评得票数如下:
根据《2023年度人大代表评议县政府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大会测评得票数,2023年度人大代表评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测评满意单位为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特此公告。
茶陵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9日
来源:茶陵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贺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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