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氛围,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无证无照机构培训;
2.无教师资质从事培训;
3.有证机构在校区以外场所进行培训;
4.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
5.以研学、冬(夏)令营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6.公办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从事违规补课行为;
7.其他违规培训行为。
二、举报受理: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教育局举报。
三、举报奖励
经核实,举报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受理举报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电话:0731-25223678。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茶陵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来源:茶陵县教育局
编辑:贺凌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