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摘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4〕701号)。
(一)支持方向:1、更新升级游客运载设备;2、更新升级旅游观光设备。3、更新升级游乐设施。4、更新升级演艺设备。5、更新升级智能管理服务设备;6、更新升级沉浸式体验设备。7、加快替换博物馆老旧设备;8、更新升级文物勘察、科研和展示设备。9、推动电影拍摄水平提质升级;10、提高电影制作整体水平;11、推进电影放映技术自主创新。12、提升超高清频道制播和传输覆盖能力;13、加快内容制播传输发射设备升级。14、更新升级保护管理和监测设备。
(二)支持方式:1、对于事业单位的公益类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60%。2、对于企业营利性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0%。3、单个项目(单位)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2亿元。
(三)申报条件:1、符合《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清单》关于项目主体的要求和重点支持方向;2、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企业的营利性项目,要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3、确保用于文化旅游主营业务的把设备购置及相关系统建设,不得用于基建。4、项目应未申请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财政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5、所购置设备须纳入项目申报主体资产管理,不得假借其他主体名义申报。
(四)申报要求:1、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项目:项目申报书;国家重大项目生成的项目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新旧设备对比表和旧设备处置方案)。2、企业的营利性项目:项目申报书;国家重大项目生成的项目表;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文件;资金申请报告(含新旧设备对比表和旧设备处置方案)。
二、申报程序:1、项目单位向本级发改部门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并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中报送项目。2、市(县)级发改部门联合文旅、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项目资料报送至上级发改部门,并在项目库中推送项目资料;3、省发改委采取行业部门联审、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审核后报送国家发改委审核。
三、联系人:市发改委社会科,0731-28686339;县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股,0731-25218918。
来源:茶陵融媒
编辑: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