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茶陵县委同意,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2月26日下午至2024年2月28日下午在天伦大酒店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法院、检察院、计划、财政等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选举政协茶陵县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来源:政协茶陵县委员会
编辑:贺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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