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 2024 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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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按照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拟订招生计划,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根据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统筹核定、统一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学校仅限于在本县范围内招生;任何违规跨招生区域招收的学生都不得注册学籍。
招生方法
为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设置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文化生招生、专业生招生四种招生类别。
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五个维度均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同时学生的学科总分(学科成绩满分为71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外语100分,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化学、生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各50分,下同)排序须在全县前83%。
(一)自主招生
为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具备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基础的茶陵一中,可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体艺专长的学生。
1.招生计划。茶陵一中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不超过120人。
2.考试组织。自主招生考试由茶陵一中组织实施。自主招生考试由学校在6月22日前完成。
3.成绩要求。自主招生录取设定学科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茶陵一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全县前13%。
4.录取办法。茶陵一中按照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本校自主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名单。教育局中招办对自主招生学校上报的预录学生的学科总分是否达到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审核,并公布正式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二)指标生招生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设置指标生招生类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茶陵一中的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计划的60%。指标生招生办法如下:
1.招生计划。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茶陵一中招生总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2.志愿填报。凡在县内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学籍,并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核指标生资格,如因初中学校资格审核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将严肃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
3.成绩要求。指标生录取设定学科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茶陵一中所录取的学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全县前30%。
4.录取办法。根据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对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按照学生的学科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凡被指标生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未被指标生招生录取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三)文化生招生
在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方式录取后,按招生计划进行文化生录取。
1.志愿填报。设置2个批次5所学校的文化生志愿。
2.录取办法。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学科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学生的志愿,确定录取名单。
(四)专业生招生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招收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招收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的专业生。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计划。
参加了专业生测试且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了专业生志愿的考生,才能参加专业生录取,专业生设置2个志愿,专业生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序、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成绩排序”是指将填报了同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同一个专业的考生按专业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专业成绩×65% 学科成绩×35%。
(五)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
1.茶陵户籍、外地学籍的学生,拟回茶陵就读普通高中,须回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填报我县普通高中志愿后,方可参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
2.株洲市以外地区回茶陵就读的学生,因未参加株洲市2023年的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学生生物学、地理两科成绩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学生可以任选一种:(1)学生在我县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以卷面成绩认定其生物学、地理科目的卷面成绩;(2)以学生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四科卷面成绩平均分认定其生物学、地理的卷面成绩。
4.凡回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须参加我县组织的体育考试。
(六)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志愿录取。民办学校招生与茶陵一中同批次进行,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的考生,民办学校按志愿录取,在志愿录取阶段录取的文化生,学科总分排名须在全县前5093名。
征集志愿录取。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如果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可到网上填报民办学校的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时先进行专业生指标的录取,再进行文化生指标录取。系统根据学生征集志愿,在学科总分排序全县前83%的学生中按招生计划、学科总分、专业综合成绩抛档,民办学校在抛档名单中进行择优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必须经过缴费予以确认。
优待政策
(一)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学科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
(二)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地区考生,可以在学科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
(三)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在录取时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四)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以在学科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纳入招生优待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上级有关部门对加分或优待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优待,取最高优待项目,不重复计算。优待加分计入学生学科总分参与录取。
具有优待政策资格的考生填报《茶陵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待政策资格审核表》(附件3),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于6月1日前报就读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于6月1日-5日在校内公示,并于6月1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统一导入中招系统。
凡弄虚作假,取消该考生的优待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志愿填报
2024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进度统一,网上统一录取,经“株洲市2024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抛档的学生,方可注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填报时间:6月1日8:00至6月10日18:00。
(二)填报流程
1.登录系统。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 2024 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2.修改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修改初始密码后,考生必须牢记密码,并严格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手机号码用于接收验证码和招生录取联系,必须真实填写。
3.填报志愿并保存。家长及考生须认真阅知招生文件,自主选择志愿学校。填报志愿后及时点击“保存”。
4.注意事项。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修改填报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可查看所填志愿,但不能修改志愿。教育局中招办对考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和查询。
5.学校组织工作。各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须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认真组织需在学校填报志愿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初中学校须将志愿填报表打印给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收集统一存档备查。
(三)填报类别
志愿分指标生、文化生和专业生志愿三类进行填报。
1.指标生志愿:茶陵一中
2.文化生志愿
第一批次:茶陵一中/世纪星高级中学/世纪星高级中学翰林校区(三选三)
说明:可填报1-3个志愿。
第二批次:茶陵二中/茶陵三中(二选二)
说明:可填报1个或2个志愿。
3.专业生志愿
第一批次:茶陵一中/世纪星高级中学/世纪星高级中学翰林校区(三选一)
第二批次:茶陵二中/茶陵三中(二选一)
录取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分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两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分类别录取。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普高录取顺序按茶陵一中、世纪星高级中学、世纪星高级中学翰林校区并行录取,茶陵二中、茶陵三中并行录取。同一所学校先进行文化生录取,然后进行专业生录取。茶陵二中录取的专业生全部在本部就读,文化生具体就读校区由茶陵二中学校确定。
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7月5—8日,茶陵一中、世纪星高级中学、世纪星高级中学翰林校区录取
7 月 5 日,茶陵一中自主招生录取、指标生录取。
7 月 6 日,茶陵一中文化生及专业生录取。
7 月 6—8日,世纪星高级中学、世纪星高级中学翰林校区志愿录取。
7月6—8日,民办普通高中预录取的学生需到学校进行缴费确认录取,确认后即视为正式录取,不再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在规定期间内未缴费确认的学生,视为放弃预录取学校的录取资格,其原所占名额将用于征集志愿招生,学生可以参与下一批次的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7 月9日,茶陵二中、茶陵三中文化生、专业生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7月11—13日。
民办学校征集志愿:7 月11日,未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在网上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世纪星高级中学、世纪星高级中学翰林校区的征集志愿。
7月12-13日,世纪星高级中学和世纪星高级中学翰林校区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各批次已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普通高中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按程序严格审核招生录取信息,审批录取结果,办理学生学籍。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新生学籍注册,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高中招生录取平台抛档录取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违规招收的学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来源:茶陵教育
来源:茶陵教育
编辑: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