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财政贴息,《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
(一)支持范围:1、支持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详见国家重大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2、条件: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
(二)政策内容:1、再贷款政策。贷款总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1年。发放对象包括21家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2、财政贴息政策。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 200亿元。以上政策采取“先到先得”方式分配。
二、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系统申报;县市省三级发改部门审核;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推送至相关银行及人民银行;银行发放贷款,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人民银行审核发放再贷款;财政部组织贷款贴息,银行直接在收息时予以扣除。
三、联系人:株洲市发改委财信科,0731-28686383;县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股,0731-25218918。
具体政策详情,请关注“株洲发改”公众号9月4日文章。
来源:茶陵融媒
编辑: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