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市军分区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在县城区组织实施防空警报鸣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30分—9时49分。
二、鸣放范围:县城城区
三、鸣放信号:防空警报包括预备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具体鸣放信号为:
预备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在鸣放过程中,预备警报与空袭警报、空袭警报与解除警报之间间隔5分钟)
四、注意事项:鸣放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对借机散布谣言、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茶陵县人民政府
茶陵县人民武装部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茶陵融媒
编辑:刘雅_茶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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