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十月钊”期间野外祭祀扫坟的公告
今年因持续高温、久晴无雨的特殊天气,导致全县森林火情频发。未来天气仍然持续晴热,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省、市禁火令有关要求,茶陵县人民政府决定: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4月30日,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特护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相关规定。“十月钊”期间,禁止进入山林祭祀扫坟,禁止一切从事可能引发山火的行为。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来源:县人民政府
编辑:贺凌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