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保护居民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
二、从即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餐饮、酒店、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休闲娱乐场所、银行、各类市场实行“三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居民健康卡含疫苗接种标识),对未接种人员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31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除禁忌症外要带头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要承担对从业人员“应接尽接”宣传、组织、动员的主体责任,行业从业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假期返乡大学生和务工人员应及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2021年下期新学期入学时,教育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凭接种证明或接种禁忌证明返校上岗。
五、8月16日起,原则上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不得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休闲娱乐场所、餐饮、宾馆、商场、各类市场、银行、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各类市场摊主、店主及从业人员未接种疫苗限制出摊。
六、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五大措施,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0日
来源: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贺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