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洣水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经茶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由茶陵县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茶陵县洣水棚改投资有限公司整合重组而成,注册资本金为3.6亿元,系国有独资公司,由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权。主要经营范围:文化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融资、招商引资、投资、建设;文化旅游景区的运营管理;文化旅游宣传促销;一级、二级土地开发;其它旅游方面的投资与经营;茶陵县棚户区、城中村、老城区改造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投资建设与经营;房地产、城乡基础设施、土地综合整治、现代农业等项目投资建设与经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资建设等政策性投资业务;脱贫攻坚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等政策性投资业务;公(廉)租房租金收取、物业管理及资产盘活处置。现根据公司发展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2021年茶陵县洣水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3.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限内的,有金融监管部门处罚的;4.正在受纪检监察组织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5.有吸毒、涉毒等违法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
(四)注意事项
1.公司提供良好的职业晋升机制,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者,有良好的晋升空间,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优秀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2.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均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面试比例需达到1:3,当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整招聘人数。
二、招聘方法、步骤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2月20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2.公司地点:茶陵县洣水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茶陵县炎帝南路自来水收费点)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咨询电话:0731-25228577
5.网上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电子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任职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将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563899621qq.com。
6.招聘公告会在茶陵政府信息网、茶陵县洣水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网站上公布,各环节信息请关注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网上报名资料(现场审核需提供原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22日—2月26日。
(三)面试及实地考核
1.两个岗位均采取先面试后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和实地考核均采用百分制。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实地考核的人选。
3.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实地考核成绩组成,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地考核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成绩、实地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地考核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本人应在接到体检反馈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每位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电话或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为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