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加装雨棚、未靠右行驶及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本次整治行动期间,将组织公安、城管、交通及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在摩托车、电动车、汽车通行的集中时段、集中路段,重点开展定点和流动检查,各交通卡口、电子警察将自即日起开始对机动车乘座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同时加大对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抓拍力度,通过综合整治,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全县交通品质。
(二)对于上述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曝光;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机动车驾乘人员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创文明交通环境,共享平安和谐交通。
特此通告。
茶陵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来源:茶陵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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