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较往年有调整,现将学生和家长较为关注的问题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中考报名
1.在茶陵县就读的初三学生报考和录取办法。
在茶陵县就读的初三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正常参与茶陵县普通高中录取。
2.县外学籍、茶陵户籍的初三学生拟回茶陵县就读普通高中(外地返茶考生)的报考和录取办法。
所有拟回茶陵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回茶陵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填报茶陵县的普通高中志愿后,才能参加茶陵县普通高中(含茶陵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录取。
(1)具有茶陵户籍,在株洲市其他县市区就读的考生,必须于4月1日—10日到我县的初中学校(原则上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的初中学校)申请中考报名。
(2)具有茶陵县户籍,在株洲以外就读的考生,于5月10日前到我县的初中学校(原则上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的初中学校)申请中考报名。
(3)我县初中学校仅帮助外地返茶考生进行中考报名,外地返茶考生不转学籍。
3.在我县参加中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县组织的体育中考(暂定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二、生物地理成绩计算办法
1.株洲市内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学科考试的,以原始分计入综合i(政史生地)进行赋分。
2.株洲市外学籍的初三学生,回茶陵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生物、地理成绩计算办法可任选下面一种:
(1)参加2022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考试,以考试原始分计入综合ⅰ进行赋分。
(2)以参加2022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考试原始总分的两倍,作为综合ⅰ的原始总分进行赋分。
三、招生范围
我县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均只能在本县范围内招生。
四、学籍注册
各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定招生计划招生,依据中考成绩和学生志愿招满为止。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招生类别
1.自主招生。茶陵一中可自主招生占该校招生计划总数8%的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改录其他学校。
2.指标生招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茶陵县一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按照各初中学校中考考生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指标生必须为该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
3.专业生招生。我县普通高中根据本校办学实际,招收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0%的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生。参加了专业生测评,并获得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专业生。
4.文化生招生。采用“学业等第入围,学科成绩排序”的方式录取。“学业等第入围”指: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五个学科等第都必须在d等及以上。“学科成绩排序”指: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根据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中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六、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在“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中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8:00—6月10日18:00。
七、其他事项
高中阶段学校分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两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类学校志愿,分类别分批次录取。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任何考生被确认录取后,均不得改录到其他学校,否则一律不注册高中学籍。
来源:茶陵教育
编辑: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