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了一些违规违法线索,我市其他县市区个别人员因涉嫌犯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为依法惩处社保基金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给相关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保险基金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并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社会保险待遇曾被人侵占、挪用、截留等相关当事人或知情者可以提供问题线索和犯罪证据,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检举揭发社会保险基金违规违法犯罪问题。
凡在2021年6月30日前主动向茶陵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的,可视情况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拒不交代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于提供相关线索证据、检举揭发他人问题的,办案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接 受 举 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县人社局基金监督股
受理举报电话:0731-25245688(工作时间受理)
0731-25305311(工作时间受理)
茶陵县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1年6月3日
来源:茶陵县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编辑: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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