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中心区范围内中元节祭祀
禁止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茶城发〔2022〕13号
为净化城市环境,倡导文明风尚,减少城市大气污染和因“烧包”等不良祭祀方式导致城区树木绿地损毁,顺利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中元节祭祀禁止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街路交口、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张、冥币等祭祀用品。
二、倡导环保、文明祭祀方式。提倡以献花寄哀思,鞠躬故人,树立文明、安全、公德意识,突出生态、环保、低碳理念,在祭祀过程中不污染空气河流,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草地树木,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禁止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1.西环线以东-茶水路以北-东环线以西-洣水河以西南中心区域。具体包含云阳街道金山社区、云盘社区、交通社区、炎帝社区、腊园社区、洣水社区、滨江社区、东山坝村;利民办事处小车村、金铺村部分区域;下东街道头铺村;2.洣江街道洣江大道、洣瑶路;3.思聪街道炎帝北路至虎山大道。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我局将制止并处行政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9日
来源: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贺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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