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防令〔2021〕5 号
关于暂停相关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令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大队、各医疗机构: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规范发热患者就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即日起,暂停个体诊所、门诊部、个体卫生室(包括西医、 中医、中西医、口腔、医疗美容等各类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 暂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诊疗活动,仅保留公卫服务职能;暂停所有一级民营医院的诊疗活动,医养结合的民营医院实行封闭式管理,仅保留养老对象的医疗服务。
县卫健局牵头,县卫健监督执法大队具体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从严从重处罚。
鼓励广大群众共同监督,举报电话: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大队0731-25226558。
恢复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日
来源: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贺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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